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公司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公司关于调整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通知,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起: 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公司对历史客户的上述品种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同步调整。

特此通知。详询400-700-5186转1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中金所 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下一篇:大商所 关于公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合约》和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的通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