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与期货、权证的异同
股票期权与期货:
相同点:
股票期权和期货一样,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产品,可以作为投资者风险管理的手段,都具有杠杆作用,由统一的清算机构负责清算。用于风险对冲、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组合策略交易等等。
不同点:
l 权利与义务不同
股票期权合约是非对称性合约,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只享有相应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而期权的卖方通过收取权利金,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不具有权利。在期权合约到期时,合约买方有权利选择是否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证券,而合约卖方只能够被动承担相应的卖出或买入义务;期货合约的双方当事人则享有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在期货合约到期时,双方持有人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或现金结算)。
l 保证金制度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客户在开立期货交易账户时就必须缴纳基础保证金,并将其维持在一定水平。若客户交易过程中保证金水平不足,应随时追加保证金,以作为成交双方的履约保证。
在期权交易中,股票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仅获得行使期权的权利而不具有相应的义务。因此,除非期权的买方不合理的对虚值期权行使权力,其面临的最大损失就是预先付出的所有权利金。因此不需要支付保证金;而作为出售股票期权的卖方,必须承担买方行使期权后履约的相应义务,因此仍需要交纳保证金作为其履约担保。
l 合约价值不同
期权合约通过合约买方支付权利金后成交,合约本身的价值即为买方支付的权利金。对于期货合约而言,本身不具有任何价值,反映的价格也只是其跟踪的标的资产的价格。
l 收益与风险的对称性不同
在期权交易中,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同样具有非对称性。股票期权的买方以其支付的权利金为限仅承担有限风险,而其盈利则有可能超过所支付的权利金,理论上甚至能够做到无限盈利(在买入认购期权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卖方则以其从对手方(买方)获得的权利金享受有限的有益,同时又承担潜在的可能超过其所获得的权利金损失的风险,理论上甚至可能存在无限亏损(在卖出认购期权的情况下)。而作为期货合约的交易双方,由于期货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交易一方的盈利必然伴随着交易另一方的同等亏损,因此可以说期货合约投资者具有风险对称性。
l 套利保值与盈利性的权衡不同
投资者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由于其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在规避不利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收益变动增长的可能。而正是因为股票期权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性,投资者在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锁定管理风险的同时,还预留了进一步盈利的空间(在对标的资产价格的不利变动时能够及时锁定风险,而当标的资产的价格向有利方向变动时,又能够进一步获得盈利收益)。
期权 | 期货 | |
合约 | 标准化 | |
到期日 | 交易所规定 | |
清算 | 中央对手方 | |
权利义务 | 买方有权利无义务 买方有义务无权利 | 双方均有义务 |
保证金收取 | 仅向卖方收取 | 双方同时收取 |
每日浮动盈亏结算 | 卖方逐日盯市 | 双方每日无负债结算 |
履约 | 买方选择性履约 | 双方必须履约 |
风险收益 | 非对称性 | 对称性 |
合约价值 | 权利金 | 0 |
股票期权与期货:
相同点:
股票期权和权证一样,是代表权利的契约型凭证,即买方(权利方)均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不同点:
l 标准化程度不同
股票期权是交易所设计的标准化合约;而权证是非标准化合约,是由发行人自行设计合约要素,除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大股东等主体单独发行外,还可以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一起发行。
l 发行主体不同
股票期权没有发行人,合约条款由交易所设计,市场参与者在支付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开仓卖出期权;而权证则必须有特定发行主体,主要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大股东等第三方。
l 合约主体不同
股票期权的合约主体是期权的买方和卖方,权利方和义务方的不特定的;而权证的合约主体是发行人和买方,因此义务方是特定的(即发行人)。
l 持仓类型不同
在股票期权的交易中,投资者既可以开仓买入期权,也可以在没有买入持仓的情况下开仓卖出期权;对于权证,投资者只能买入权证,或者在持有权证的前提下进行卖出。
l 履约担保不同
期权交易的卖出方(义务方)因承担义务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数额随着标的证券的市值变动而变动);权证交易的发行人则通过其自身资产或信用作为履约担保。
l 交易方式不同
股票期权采取期货的交易方式,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实行保证金制度;而权证则与股票、债券等品种保持一致,实行现货交易方式。
l 行权后效果不同
对于股票期权,不论是认沽期权还是认购期权的行权,仅是标的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相互转移,不影响上市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而对于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权证,当投资者对持有的认购权证行权时,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股份数目增发新的股票,从而导致公司的实际流通总股本数增加。
期权 | 权证 | |
发行主体 | 非特定 | 通常是标的证券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大股东 |
持仓类型 | 投资者既可以是权利仓头寸,也可以是义务仓头寸 | 投资者只能是权利仓 |
合约关系 | 存在于交易双方间 | 仅存在于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 |
合约特点 | 标准化合约,不同到期日合约条款基本一致 | 非标准化合约,不同合约有着不同条款 |
履约担保 | 卖方缴纳保证金 | 发行人资产或信用担保 |
行权价格 | 交易所规定 | 发行人决定 |
存续期间 | 一般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 一般长达半年或一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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