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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普通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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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认您是否已满足股票期权开户要求(不论是否有开户经历):

1.     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0万资产余额(不含融资融券交易融入证券/资金)

认定标准:以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托管在本公司资金账户(期货账户)日均可用余额(包括保证金可用余额)为依据

2.     具备期权基础知识,相关人员(指令下达人)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完成股票期权模拟交易

3.     上一季度公司净资产>100万元(新成立可用最近资产负债表代替

4.     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无法律禁止/限制期权交易事项

5.     已开证券账户≤2个(除非第三个由本公司开立,即“浙商期货”证券账户)

6.     在我公司已拥有期货账户

备注-准备文件:

1.     个人身份证(开户人员),所有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控股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现在需要穿透到最终受益人,是个人不是法人(如果穿透一次仍为法人控股,需要控股股东管理层级别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     已有开户经历:从开户公司原50ETF股票期权账户期权结算单(已盖章),100万净资产证明(资产负债表相关),公司开户许可证(开户行相关)

说明:不需要完成开户要求2的条件审核(注意区分指令下达人是否为同一人)

4.     无开户经历:100万净资产证明(资产负债表相关),公司开户许可证(开户行相关)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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