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的热情高涨。与此同时,债券违约风险事件逐渐多发,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促进债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债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合规、公平的市场秩序,我们向公司债券市场各参与主体提出如下倡议:
一、债券发行人应讲诚信、不欺诈、不逃废债,切实遵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行信息披露,合规使用募集资金,规范公司治理,按约履行债券付息、回售与兑付义务,积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存续期义务。
二、债券发行、承销、受托等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存续期受托管理义务,督促发行人依法进行信息披露、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三、债券投资产品管理人应积极履行信托责任,充分对债券投资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向合适的投资者销售合适的产品;加强风险揭示,强化产品信息披露。
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加强债券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帮助投资者了解债券投资的法规和知识,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严格开展适当性管理工作,充分提示债券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充分了解债券投资中的权利义务以及依法维权的途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五、债券投资者应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及风险自负意识,审慎评估自身投资偏好及投资实力,充分认识债券市场特征及风险因素,及时关注市场动态,不迷信“刚性兑付”,不过度运用杠杆投资,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倡议人: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浙江证券业协会
浙江期货行业协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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