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4〕554号
各会员和相关单位: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交易所”)定于2024年12月31日结算后对技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安排
交易所将于12月31日19时开始升级工作。系统升级后,调整了交易系统发送的行情信息时间戳,并对行权及对冲申请功能进行了优化;交易系统API未发生变化,FENS、交易前置、行情前置的地址和端口未发生变化。
请各单位参照《技术系统优化升级内容》(附件1),关注功能优化内容,联系开发商获取必要的升级包。
二、测试安排
为保障上线后各单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交易所定于2025年1月1日(周三)上午进行全市场联网测试。请各单位按照《系统优化升级后全市场测试安排》(附件2),使用生产在用席位参与测试,并做好测试前后系统备份、恢复和流水清理工作。
升级和测试期间,交易所生产会员服务系统、数字仓单系统、场外市场综合服务平台、进口大豆期货监管信息系统暂停服务。请各单位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暂停服务期间如有生产业务需求请联系0411-84806035/6036。
特此通知。
附件:技术系统优化升级内容
一、行情时间戳
升级后统一交易系统发布行情的时间戳,即:单播基本行情、单播深度行情的时间戳字段(gen_time)内容调整为行情发送时间,与组播行情一致。
二、行权及对冲功能
优化后对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功能进行调整。
(一)会员服务系统(下称“会服”)变化
1.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业务
(1)提交申请入口变化: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通过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申请管理界面提交。
(2)粒度及有效期变化: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支持按交易编码、交易编码下的品种、交易编码下的合约分别设置,该设置在撤销前始终保持生效状态。
2.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业务
粒度变化: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支持按交易编码、交易编码下的品种、交易编码下的合约分别设置。
(二)交易系统变化
API暂无法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客户的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申请、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上述业务请使用会服办理。
后续交易所将组织市场升级,完成后上述功能即会恢复,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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