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4〕225号
各相关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近年来,为提升重要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更好服务实体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及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试点开展了上期“强源助企”系列项目,支持会员加强市场服务,鼓励产业企业运用和参与期货市场。上期所2024年继续开展相关品种市场培育项目,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市场培育项目包括服务定价类以及服务工具类。
(一) 服务定价类项目
服务定价类项目旨在鼓励客户及相关参与方运用期货市场定价,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拓展期货价格应用场景,提升期货品种价格影响力。2024年开展的子项目包括20号胶期货、原油期货、氧化铝期货、不锈钢期货、白银期货、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等。
(二) 服务工具类项目
服务工具类项目旨在鼓励客户及相关参与方借助期货期权等工具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不断提升其参与和运用期货和衍生品工具的能力和水平,助力企业稳健经营,2024年开展稳价订单子项目。
二、参与条件
(一)申请企业要求
1.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等。
2. 服务定价类项目鼓励相关品种产业链头部企业参与,综合考虑企业营收、产量、贸易量规模等因素。相关定价贸易合同一方必须为生产或消费型企业,不可同为贸易企业。
3. 服务工具类项目要求申请企业为实体企业或有实体背景的贸易企业,相关现货采购或销售需通过合作现货平台进行等。
具体要求见各子项目方案。
(二)合作期货公司会员要求
1.2023年分类评级BBB级及以上。
2. 会员统筹各申请子项目,通过公司总部统一申请。
3. 会员统筹各申请子项目,统一与上期所、上期能源签署合作协议等。
具体要求见各子项目方案。
三、项目考核
(一) 项目考核期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或12月31日,具体时间见各子项目方案。
(二) 项目考核指标
服务定价类:申请企业在考核期内以申请标的期货价格为基准的买卖合同的执行量等。
服务工具类:申请企业在考核期内运用期权等工具管理风险的现货量等。
以上具体要求见各子项目方案。
四、项目流程
(一)申请立项
请相关会员认真审核合作企业资质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31日(含)前向各子项目指定邮箱提交立项备案申请,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签订协议
对通过立项申请的合作项目,上期所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合作协议文本至申请会员指定联络邮箱,会员在盖章后提交会员部联系人。
会员参与氧化铝期货、不锈钢期货、白银期货服务定价类子项目,以及稳价订单服务工具类子项目,统一与上期所签署合作协议;参与20号胶期货、原油期货、集运指数(欧线)服务定价类子项目,统一与上期能源签署合作协议。
(三)申请结项
会员按照各品种方案的具体要求,按照“三流合一”,即信息流(合同、发票)、资金流(收付款凭证)、货物流(物流单据)能够实现一一对应的要求审核结项材料,在规定时间提交至各子项目指定邮箱。
(四)项目结算
上期所或上期能源将根据结项评审结果通知各期货公司会员费用支持金额,会员根据子项目品种向上期所或上期能源开具“市场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期所或上期能源将费用支付至会员指定银行账户。会员支付合作企业费用需保留银行转账记录等单据,按要求提供至各子项目留存。
鼓励会员单位服务产业,向参与企业全额支付费用,或代缴代扣后全额支付费用。若收取费用的,会员单位向单家参与企业收取费用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支持金额的10%。
五、注意事项
上期所及上期能源将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情况,进行相关问询或实地调研,发现违反合作协议或相关规定的,采取取消相关合作项目参与资格、追回支持资金等处理措施。
本项目解释权归上期所及上期能源所有。如遇不能满足本项目继续实施的条件时,上期所有权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或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支持费用额度。
项目整体工作联系人:
王松 021-68401559 wang.song@shfe.com.cn
陈琛 021-68401465 chen.chen2@shfe.com.cn
各子项目具体工作联系人见附件。
附件:
1.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定价类)20号胶期货项目方案
2.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定价类)原油期货项目方案
3.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定价类)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项目方案
4.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定价类)氧化铝期货项目方案
5.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定价类)白银期货项目方案
6.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定价类)不锈钢期货项目方案
7.2024年上期“强源助企”(服务工具类)“稳价订单”项目方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上期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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