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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期货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休市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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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2024年国庆节临近,为防范节日期间市场风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休市时间:2024年10月1日(星期二)至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休市。 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起恢复交易,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中金所各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9:25-09:3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国庆节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的通知。结合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告及近日各品种行情波动情况,我司将于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上调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交易所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结算时起上调部分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

三、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纤维板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维持国庆节假日标准,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优惠措施的,我司同步执行,优惠幅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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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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