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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 关于2024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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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发〔2024〕7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10月1日(星期二)至2024年10月7日(星期一)休市。

      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国际铜、原油、20号胶、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附件:国庆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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