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4年4月17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铜、铝与国际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黄金、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8%。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优惠措施的,我司同步执行,优惠幅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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