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24年清明节临近,为防范节日期间市场风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清明节期间休市时间为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休市。2024年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2024年4月8日(星期一)起恢复交易,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中金所各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9:25-09:3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清明节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的通知。结合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告及近日各品种行情波动情况,我司将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结算时起上调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交易所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结算时起上调部分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
三、2024年4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中烧碱期货2405合约、对二甲苯期货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1%,涨跌停板幅度仍为10%;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具体调整如下:
商品期权合约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优惠措施的,我司同步执行,优惠幅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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