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郑商所 关于发布尿素、纯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的公告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2023〕131号

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发布。本次修订适用于尿素期货2402及后续合约、纯碱期货2406及后续合约,自20231127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docx
附件2《郑州商品交易所尿素期货业务细则》.docx
附件3《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docx
附件4《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期货业务细则》.docx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大商所 关于修改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的公告 下一篇:浙商期货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AP2401期权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