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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期货 关于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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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3〕153号]通知: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自2023年5月15日(周一)起上市交易。经公司研究,现将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保证金

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下列两者中较大者:

(1)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2)×期权虚值额;

(2)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1/2)×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

计算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时,采用我司现行乙二醇期货和苯乙烯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标准15%;标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发生变化时,期权保证金相应调整。

二、交易手续费

公司对现有客户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手续费标准按该客户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标准设置;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按该客户甲醇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乘以二设置。后续如交易所调整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我公司将依据期货经纪合同的相关约定,保留调整客户手续费标准的权利。

三、交易时间与首批上市交易合约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时间与首批上市交易合约如下:

1.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自2023年5月15日(周一)起上市交易。上市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5月15日(周一)当晚,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开展夜盘交易。之后,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时间与标的期货一致。

2.首批上市交易合约

首日挂牌的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月份分别从EG2307、EB2307开始。乙二醇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G2307、EG2308、EG2309、EG2310、EG2311、EG2312、EG2401、EG2402、EG2403、EG2404;苯乙烯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B2307、EB2308、EB2309、EB2310、EB2311、EB2312、EB2401、EB2402、EB2403、EB2404。

请各位客户做好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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