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郑商所 关于调整棉花期货23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郑商函〔2022〕61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1月11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关于公司天津营业部暂停现场办公的公告 下一篇:浙商期货 关于调整棉花期货23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