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浙商期货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文件,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短纤、菜油、菜粕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PTA2201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8%,其中玻璃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10%;纯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8%,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10%。

      期权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郑商所 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下一篇:大商所 关于调整焦煤、焦炭期货各月份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