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1〕82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111及22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棉花期货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棉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棉纱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二、自2021年10月2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1合约的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5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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