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5号
为进一步促进品种功能发挥,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订。相关草案及修订案已经郑商所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发布。本次修订适用于花生期货2311及后续合约、苹果期货2310及后续合约,自2023年6月26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docx
附件2 《郑州商品交易所花生仁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docx
附件3 《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案.docx
附件4 《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业务细则》修订净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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