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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期货 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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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2020清明节临近,为防范节日期间市场风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时间。

2020年清明节期间休市时间为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起至2020年4月6日(星期一)止。2020年4月7日(星期二)起恢复交易。

二、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公司将于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交易所同时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具体如下:

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余品种不调整。

郑州商品交易所:纯碱、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白糖、玻璃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菜籽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菜籽粕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棉花、棉纱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PTA、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余品种不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纸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白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铜、铝、锌、铅、镍、锡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天然橡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燃料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不调整。

商品期权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其余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清明节期间标准不变。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优惠措施的,我司同步执行,优惠幅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清明节期间标准不变,菜籽粕品种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恢复为5%;其余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

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分别调整为17%和8%,其余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

能源中心原油和20号胶品种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水平。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仓位,理性运作,防范风险。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附表:

清明节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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