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私募风险警示条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1.正确认识私募,远离非法投资。

2.审慎评估风险,理性投资私募。

3.投资私募,卖者有责,买者自负。

4.如私募基金承诺高收益,投资者一定要警惕。

5.讲学习,重识辨,远离非法私募。

6.登录基金业协会(www.amac.prg.cn)查询私募信息,学习私募法规。

7.私募基金不得公开宣传、推介、打广告。

8.私募基金不得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

9.私募只能向金融资产300万元或年收入50万元人群募集。

10.仔细阅读私募合同,维护自身投资权益。

11.投资私募要仔细阅读,签署风险揭示书。

12.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至少100万元。

13.私募基金必须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14.有限合伙私募单只基金不超50人。

15.契约型私募单只基金不超200人。

16.私募募集必须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17.私募募集必须履行说明义务和合理注意义务。

18.购买私募基金时请查询登记信息(www.amac.org.cn),细看合同条款,警惕保本保收益陷阱,防范投资风险。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下一篇:私募基金投资者手册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