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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粳米和苯乙烯期货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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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249号]通知:自2020年7月1日交易时(即6月30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粳米和苯乙烯期货的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表:调整品种合约及手续费标准

品种

实施合约

手续费

单位

调整前

调整后

非日内交易

日内

交易

非日内交易

日内

交易

粳米

1/5/9合约

元/手

4

4

1

0.5

粳米

非1/5/9合约

元/手

0.4

0.4

0.2

0.1

苯乙烯

1/5/9合约

元/手

6

6

3

3

苯乙烯

非1/5/9合约

元/手

6

6

0.3

0.3

 

   公司对现有客户以上期货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维持不变,不做调整。提醒您及时关注交易所和我公司网站,合理持仓,控制风险。

详询客服热线400-700-5186 转1,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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