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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的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修订版)已经交易所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以上业务规则自2020年4月9日起实施。其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修订版)第四条第(二)项自2020年9月14日起实施,此前暂不公布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成交量、持仓量信息。

 

附件: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对照表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信息发布指引》修订对照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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