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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 关于修改黄大豆1号合约及相关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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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2018〕499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黄大豆1号期货国际化,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修改后的合约、规则自黄大豆1号2005合约起施行。

  2020年3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已有黄大豆1号标准仓单全部予以注销。2020年4月第一个交易日起,我所可按新交割质量标准办理标准仓单注册。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修正案及修订稿.doc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及修订稿.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14日

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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