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文件,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结算时起,玉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玉米期货期权合约保证金标准随标的期货合约相应调整。
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优惠措施的,我司同步执行,优惠幅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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