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2020国家宪法月主题活动倡议书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3.宪法宣传主题词.png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的大背景下,在期货市场飞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在国内外局势快速变革的2020年,我们更应该深知重任在肩。为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此,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全体公民深入学习宪法、尊重宪法,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携手并进,为实现“法治中国”砥砺前行、不懈奋斗。

1.宪法日red.jpg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股市投资者需谨防被诱导参与非法投资交易 下一篇: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度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