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相关通知文件,能源中心将于2020年10月12日9:00起启用结算价交易(Trade at Settlement,TAS)指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算价交易(TAS)指令是以某一期货合约(以下简称适用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买卖申报价格的交易指令。TAS指令目前仅适用于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和最近月份后第一月合约。自适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市后,TAS指令将无法在该合约使用。
2、TAS指令可以在集合竞价阶段和第一节交易时间(含连续交易时段,目前第一节交易结束时间为上午10:15)使用,第一节交易时间结束后,所有未成交的TAS指令申报将自动撤销。
3、TAS指令只能与同一合约的TAS指令撮合成交,在集合竞价阶段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进行撮合,在连续竞价交易阶段采用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
4、TAS指令在申报时区分开仓、平今、平昨属性和一般、套保属性。
5、TAS指令暂不支持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属性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
6、在交易时段,以TAS指令成交的持仓我司按合约当日涨停板价冻结保证金;当日结算后,以当日结算价计算应收保证金。
我司郑重提醒您:结算价交易(TAS)指令与普通指令有较大区别,以结算价交易(TAS)指令成交的持仓在保证金收取、盘中平仓盈亏计算等方面也与普通指令不同,请您关注相关风险,谨慎使用。
有关TAS指令的更多信息详见我司官网或能源中心网站。
咨询电话:0571-87219360、87219361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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