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函〔2020〕2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经研究,郑州商品交易所决定对郑商函〔2019〕504号、郑商函〔2020〕14号和郑商函〔2020〕15号通知中关于2020年春节休市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2020年春节休市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2日,2020年2月3日8:55-9:00为所有期货、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2020年2月3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2020年2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该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及时关注交易所通知,做好投资者提醒工作。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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